如果问各位小伙伴
你在路上最怕碰到什么情况?
许多人都会说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肯定是路上“任性”的电动车呀!
那么,如果是
“任性” 的电动车 + “不懂事” 的孩子呢?
2023年5月24日9时许
年仅10岁 的楚某印
驾驶电动三轮车载着楚某柱
沿定陶汉源路自东向西行驶至
汉源路与青年路口处
闯红灯
与李某玉驾驶的小型轿车相碰撞
致两车损坏
楚某印、楚某柱受伤
当事人楚某印的行为违反了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
楚某印因闯红灯引发交通事故
负 全部责任
未满16周岁违法驾驶电动车
发生事故的情形时有发生
不仅给骑行者本人带来伤害
也给道路上的行人或车辆
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
法律规定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72条,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、三轮车、电动自行车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
(一)驾驶自行车、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;
(二)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。
为了孩子的安全
家长作为监护人一定
要切实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
不为未满16周岁的孩子
购买和提供电动车
加强孩子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
禁止未成年人骑电动车自行车
来源:菏泽公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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