危险!10岁男孩载人闯红灯酿事故,全责!

如果问各位小伙伴

你在路上最怕碰到什么情况?

许多人都会说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肯定是路上“任性”的电动车呀!

那么,如果是

“任性” 的电动车 + “不懂事” 的孩子呢?

2023年5月24日9时许

年仅10岁 的楚某印

驾驶电动三轮车载着楚某柱

沿定陶汉源路自东向西行驶至

汉源路与青年路口处

闯红灯

与李某玉驾驶的小型轿车相碰撞

致两车损坏

楚某印、楚某柱受伤

当事人楚某印的行为违反了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

楚某印因闯红灯引发交通事故

负 全部责任

未满16周岁违法驾驶电动车

发生事故的情形时有发生

不仅给骑行者本人带来伤害

也给道路上的行人或车辆

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

法律规定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72条,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、三轮车、电动自行车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

(一)驾驶自行车、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;

(二)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。

为了孩子的安全

家长作为监护人一定

要切实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

不为未满16周岁的孩子

购买和提供电动车

加强孩子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

禁止未成年人骑电动车自行车

来源:菏泽公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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